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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是不是太累,還是體力透支,昨晚八點多就直接躺平了。於是再呈現半彌留的狀態下,我終於睜開了雙眼!房間內還是一片漆黑,只有電腦螢幕微微亮著,再看看窗外還是暗的,突然發現鬧鐘上的時針正指著三點半,揉一揉眼睛再仔細看了一下,果然是凌晨三點鐘!

 

這個時間起床真的很詭異,我既不是送報生也不是賣早餐的,所以這個時間能做什麼?去公園跳土風舞嗎?還是跟著一群阿公阿嬤做健康操;最後決定做一件事,「吃早餐」。

 

問題又來了,出門的時候是凌晨四點鐘,早餐店都還沒開,雖然麥當勞有二十四小時營業,但心理就是一整個抗拒;最後想到,有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自助餐店,真是天助我也!

 

吃完早餐後整個大大滿足,覺得活著真好,可以享用這麼多美食,好像有點誇大了,呵呵呵!!!想不到今天是四年才遇一次的潤年,難怪奇怪怎麼有二月二十九;還有就是希望不要再凌晨三點鐘起床了。2012/2/29 pm:22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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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上黑框眼鏡感覺比較斯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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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宇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